经营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各类信用担保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以及管理咨询服务等。
服务对象:
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其他类中小企业。
重点服务区域: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健翔科技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亦庄科技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
以清华、北大科技园为代表的各类国家大学科技园
以中关村软件园为代表的各类专业园
以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为代表的各类孵化器和创业园
客户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实体;
申请人在经营和履行义务方面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主营业务清晰并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申请人具有完善、规范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申请担保目的明确且与申请人实际信用能力和自有资金相匹配;
申请人愿意以反担保方式对信用担保承担相应责任。
担保用途、期限与额度
1、担保用途
担保只用于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且担保用途必须同实际使用方向相一致。具体用途可参考公司服务品种相关内容。
2、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相一致。具体要求可参考公司服务品种相关内容。
3、担保额度
原则上,在申请人满足下列条件下可获得与其实际需要和信用能力相匹配的担保额度:
(1)申请人一次申请或一年内累计使用的担保额度不应超过其净资产的60%;
(2)申请人一次申请或一年内累计使用的担保额度不应超过5000万元;
(3)申请专项政策担保业务企业,其单笔申请额度应参照具体专项政策担保业务规定。
专项担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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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合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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