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偿追偿制度

        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根据发生代偿的不同原因将代偿项目区分为服务性代偿、追偿性代偿,并实施分类管理。

         服务性代偿
         基于企业经营有持续发展的能力但现金流暂时性短缺,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主动提供代偿,并最终通过企业正常经营归还代偿款项。

         追偿性代偿
         基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被动代偿,通过处置企业抵(质)押资产收回代偿资金。

         诉讼性代偿
         基于企业经营活动失败有恶意逃废债务动机并代偿后只能通过强制性执行手段避免和减小代偿损失。


风险准备金制度

         公司每年按照如下四项原则提取风险准备金:
         按照当年担保余额的1%提取代偿准备金;
         按照当年(担保期限在一年以内)担保费的50%提取短期责任准备金;
         按照当年(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上)担保费的全额提取长期责任准备金;
         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有较为充分的自我补偿能力。


        

风险补偿机制


        为分散风险,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给予部分的代偿补偿政策支持。

北京市财政局代偿补偿政策
         北京市财政局2001年2月颁布实施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准备金和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制度的暂行办法》。该补偿办法规定了以风险损失为6%的代偿率为上限。即如果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当年的代偿率控制在6%之内(含6%),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先用自己的风险准备金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市政补偿。

中关村管委会专项政策性担保代偿补偿
         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特殊的企业群体,自2002年起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陆续推出了“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成长企业专项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瞪羚计划”、“留学归国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项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和“软件外包企业专项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指定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具体实施这四个专项担保贷款业务,并规定其中除“瞪羚计划”外其他三项专项担保贷款出现的代偿,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给予中关村担保公司一定补偿。

“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工程”项目代偿补偿政策
         为支持北京市中小企业的发展,2002年10月有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了有中关村担保公司参与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工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工程合作协议》规定:凡是符合“金融支持工程”条件的借款人,如出现代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向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提供35%的代偿损失补偿。

“海淀园中小企业贷款绿色行动计划”项目代偿补偿政策
         为支持海淀园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组织推出,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具体实施“海淀园中小企业贷款绿色行动计划”担保贷款业务,并规定如出现代偿,海淀园管委会对担保公司给予不超过代偿额30%的补偿。